一般情况下结婚都会要求有车有房。或者是没有车,但必须要有房。那么房子是共同拥有的还是属于私人物品的,这要看在法律上是怎样生效的。
婚前买房,那么这个房子会被认为是私人财产,就算是结婚后也不能转化为共同财产的。但是,如果另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,而房产持有者也同意的话,那么是可以加上的。加上后就一定会变成共同财产吗?那还得需要知道加名的后果。
一般情况下,房产是以登记为标准的,加名字不一定就是有效的,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。加名字可以看做是一方将此作为礼物赠送给对方,那么之后此房子作为财产就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。
有下列情形的,可能会被撤销姓名:
1.后来加上名字的一方对房产本来持有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。
2.对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等不去履行。
3.双方有签订合同,但是对于合同约定却又不愿意履行的。
有以上情况下,就算加了名字,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也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,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协议,去法院判决。
按道理来说,婚后加上姓名的,是属于共同财产的,但是还要看双方对房子的投入精力如何。那么这样在离婚的时候,便会根据约定以及对房屋的贡献来判断。但是最好是找专业的律师来处理。